以霓虹灯为传播媒介的广告,为电光广告的一种形式。霓虹灯既可作商店、企业的招牌,标出单位的名称,引导人们惠顾;也可作为吊灯悬挂在商店里或橱窗内,宣传重点商品;还可以装置在大楼、屋顶等处,标示出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及有关标志,在夜间发光,以引人注意。
霓虹灯广告具有以下优点:1.光电和造型结合,色彩绚丽,图像诱人,动静相配,十分引人注目。尤其在夜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是晚间许多户外广告所不及的。2.广告内容简单明了,非常好记,有利于宣传企业的厂标、商标。3.每夜重复出现,给行人留下深刻印象。因此,霓虹灯广告成为国内外工商企业广泛采用的一种现代广告方法,特别是在繁华的大城市中,既可宣传商品与企业,又可为城市夜景增色。利用霓虹灯广告要注意选好地点和位置。由于制作上的局限性,广告图案、文字要尽可能简化,不能过于繁杂。一般以宣传商品的名称、商标、厂牌或企业、商店、饭店、宾馆、旅馆的名字为主。用色要和谐,如果一味追求花花绿绿,使人眼花缭乱,反而影响广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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