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WIPO)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各国之间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组织。它的前身是1893年成立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由“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巴黎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伯尔尼联盟)的51个成员于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签订《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而成立的,该公约于1970年4月26日正式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下专门机构之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促进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方面的23个联盟的行政工作,并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事宜。该组织主要财力是用于同发展中国家进行开发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活动,以利于其科技、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主要工作是:鼓励各国签订新的国际条约,协调各国立法,收集和传播情报,进行有关研究并发表研究成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法律技术援助,办理国际注册或从事成员国之间的其他行政合作事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会议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与大会同时间同地点举行;协调委员会是大会和成员国会议的咨询及执行机构;国际局是该组织以及受该组织管理的各联盟的秘书处,由总干事为首的来自各国的常任职员组成;调停中心负责调停各成员国因专利制度或标准不同而造成的纠纷。仲裁中心则负责选用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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