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经济》由美国人B•约瑟夫•派恩(B.Joseph PineⅡ)与詹姆斯•H•吉尔摩(James H.Gilmore)合著。它从市场需求角度强调人的无限需要中的体验需要开始转变为现实需要,从而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该书的创新之处在于将体验本身看作一种已经存在但先前并没有被清楚表述的经济产出类型。作者在此基础上创建性提出“体验经济”的概念。他认为体验经济是继产品经济、商品经济、服务经济后的第四个经济阶段,其最鲜明的特征是企业提供一种让客户身在其中并且难以忘怀的体验。在体验经济时代,企业被称为体验策划者,不再仅仅提供商品或服务,而是提供最终的体验,充满了感性的力量,给顾客留下难忘的愉悦记忆。而顾客被称为体验购买者,他是在花时间享受某一企业所提供的一系列值得回忆的事件——就像在戏剧演出中的那样——使他身临其境。
体验根据吸收与参与的程度可分为四种:娱乐体验、教育体验、逃避现实体验和审美体验。最好的体验涵盖了这四种类型。作者认为实现体验是个复杂的过程,它并非是完全取悦顾客,而是如何让他们置身其中,所以要“构思主题”,要量身定制商品和服务,方能借体验经济领先。为此,作者提供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方案。其基本思路是,体验经济要满足人的“体验需求”,它是消费与生产的合一,以消费者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在消费过程中产生“愉悦”、“难忘”等等体验。
《体验经济》为当今品牌营销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即创造一种强调体验的品牌形象,让顾客在体验品牌带给自己独特感受的同时,与品牌建立个性化、值得回忆的联系。如迪斯尼(Disney)、星巴克(Starbucks)均是体验经济的实践者和受益者。迪斯尼宣扬欢乐、童话般的娱乐体验,而星巴克宣扬轻松、自由的审美体验。它们都强调为顾客提供一种美好、难忘的体验,让每一个置身其中的顾客都尽情享受整个消费过程,体验品牌带给自己的独特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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