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稿正确、版面编排完整,且制版作业又完全无误,则无校样之必要。然而,事实上并不会如此顺利,所以必须打样,以红字订正文字或设计上的错误,以及色调不佳之处。订正时必须使用校对记号。最初的校正称为初校(一校),第二次称为再校(二校),校对完毕称为校正完了,少部分的错误归属印刷厂的责任范围时,则称为最终样。
文字的校对也是有明确的校对记号,而色彩校正时,必须审慎使用指示色调的文词。例如「减淡」,或是 「加深」「调亮」等指示,都必须能让印刷技术者充分了解才行。基本上「减淡」比「加深」颜色在技术上较为轻松。目前,由于电子技术的进步,颜色可作大幅度的改变,但是彩色相片中的文字位置等之订正,则相当麻烦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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