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管理制指在公司统一领导协调下,品牌管理职能主要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担,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品牌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在20世纪20至50年代的西方盛行。
这种制度的主要优点是: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对品牌的管理,一方面使品牌管理更加专业化、具有科学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不再是集权性的,企业领导可以思考更多的战略性问题。这一制度强调主管人员之间的相互合作,旨在充分运用各种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巧。明确的岗位分工和协作流程可提高管理效率。
但如果公司发展壮大,品牌种类繁多的时候,这种制度的弊端也就暴露出来。一方面职能部门之间不能有效沟通和协调,运作效率降低,从而导致品牌在市场上营销混乱,整个企业没有统一的形象和价值。尤其当存在多个相似品牌时,有可能出现品牌蚕食现象,结果导致总体市场份额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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