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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我刚毕业进入广告公司,在邵隆图先生办公桌背后的大书架上看到《广告圈口头禅》、《广告无真理》两本书,是邵先生从香港带回的。那时手头广告书籍很少,就乘邵先生不在时偷出来看(当然看后是还回去的)。那是两本精致的“口袋书”,写的尽是些广告公司的趣事,从戏谑的文字中可以了解广告公司的操作、流程。作者象是个玩世不恭的人,叫林俊明。
过了那么多年,已经知道了这位林俊明是何等人物。今又在书店看到他新出的《广告痴人说梦话》,当然要买回细读一番,看看这位华人广告圈的名人又写了些什么。
和前两本书一样,这本《梦话》也是小小的开本,由很多小段子组成,这大概和广告人忙没时间写巨著、又特别喜爱短小精悍的表达方式有关吧。之所以称为“梦话”,是因为对现象的嬉笑怒骂,梦中骂对说错,让大家不必当真?
其实,“梦”是最真实的东西。“梦话”可以把人隐藏在心底深处的、醒着时不好说的想法说出来。记得大学寝室里听到邻床同学在梦里大声说“某某某(女生),我喜欢你”,好笑,却是真情。
139个梦话,不管是写本土广告客户与广告公司关系的(如梦话2“开走这辆车”),还是写广告行业各色人等的(如梦话10—30,从总经理写到剪接师、写到外来广告人),抑或写广告专业工作的(如梦话33“老高”、梦话40“双头表演”),都无不另眼相看,道尽它们背后真真切切的欢笑苦恼。
写广告公司的职位:GCD与ECD(梦话12),“创意群总监”、“执行创意总监”这多名目存在是有理由的:
* 管事的人多了,万一出点什么事情,责任也好到处推;
* 老陈手下的资深组员都已经够格升迁CD,不给他老人家一个GCD怎么成?
* 那个该死的CD又跳草裙舞(就是摆姿态要酬劳呗),公司暂时不能给他加薪,只好先升职,稳住他。
* May和Chris这两个CD是异己,要弄一个亲信的人做GCD镇住他们!
这些话,本该是广告公司下层员工的牢骚发泄之词,现在从这位位居“亚太区执行创意总监”的领导笔下道出,不是真实的梦话又是什么?
睡觉是有浅睡、深睡过程的,深睡中的“梦话”可能是从心底最深处发出、最最真实的了。这本《梦话》就有浅睡中的小梦、深睡中的大梦,你看,从梦话55开始,林俊明进入深睡,趁着睡意重重、磨着嘎嘎大牙,把“背后的”真话兜底翻出来了。
且看“AE对白的背后”(梦话56):
“客户把故事板留下来了,说要再考虑考虑......”
注一:我想客户是没看明白啦。
注二:这广告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去卖嘛。
注三:客户说我们真有种,这样的创意都敢拿去卖给他,还说我们公司的创意部都是白痴!
注四:刚才那个客户心情不好,我不敢拿这么过火的创意给他看,明天看看天气预报再说。
再看“CD对白的背后”(梦话57):
“我们曾经想过很多点子,最后还是觉得这个最合适......”
注一:除了这个还能拿得出手,其他都是垃圾。
注二:我一直想找舒淇拍出浴镜头,你们就成全我吧。
注三:这个点子是我想出来的,当然最好啦。
注四:如果您老不喜欢这个,我们还有很多后备呢。
真实到了极致!
梦话是真实的,林俊明是真诚的。
但是,从梦话中醒来,我们可能要把手支在枕头上想:难道中国广告就是这样的?
确实,林俊明的真实梦话在中国广告业天天上演着,中国广告的生态,充满了洋文化与土文化的不适、流程下的牵制与推委、广告公司对客户的人前人后......不是在梦境中、而是在现实中。
从1991年上海奥美成立开始,美国式的广告理论和作业模式就被中国广告人争相膜拜着、模仿着,似乎专业就得跟美国大公司同样的责任细分、流程分工,广告人的面目就得是4A面孔。
然而,大卫·奥格威在他80岁时说,他一生最后悔的事就是创办的奥美被资本收购,看着它变大,而不再是他理想中的“创作铺子”,广告的基本原则在“大公司”里丢失了。
美国人把广告业叫作“Industry”,“工业”与“行业”虽然在英语里是一个词,但广告真的不应该混淆为工业!它应该是广告人出卖个人智慧、团队智慧的“创作行当”。当流水线似的层层分工变成广告公司的正常形态时,广告应有的妙思、创想、颠覆,只能被MD、CD、AE、AD、AAD一道道组装成安全生产下的合格品。
林俊明身处4A广告公司这么久,这些“大公司”的内里他看得最清楚。但是,“梦话”并没能改变什么,“真心的道理”(梦话84—88)也还是在继续着美国式的广告道理。哪天他能醒来说:我要改变这一切!?
改变“梦话”里的广告生态,就象中国足球一样——没有救世主。
合上《广告痴人说梦话》,向发出“智慧宣言”的邵隆图先生,向提出“策略即创意,创意即策略”的吴晓波先生、向有人喜欢有人嫌的叶茂中先生,以及海峡那边坚持本土风格、中国文化的“意识形态”郑许二位,向自耕中国广告生态的本土广告人,致敬!
郭为文 上海MARCH品牌策划工作室 创意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