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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案子,自己的付出和投入,多得不成比例,事后检讨,发觉除了兴趣驱使外,也是自己的性格使然,钻研是一种态度,彻底、求真也是义无反顾。 与其说这是工作过程,不如说是求真、求完美的个人心路历程。 挑战:防止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当然是严重的社会问题,重责落在警方肩上,到处扑灭罪案,把犯罪的青少年绳之于法。其实容许问题发展到这地步,已经很迟了,伤害已经产生,警方灭罪也需大量资源,而且惩治罪犯,也仅是治标不治本。 警方十分相信传播媒体,认为可以发挥潜移默化的威力,而且,教育若能帮助灭罪,社会也可减少付出沉重的代价。于是警方与教育署、政府新闻处、有组织罪案调查科和毒品调查科联手,寻找与青少年沟通的方案。 说是“寻找”,皆因在此之前,大部分政府制作的灭罪宣传都是以说教形式,主催部门要说的好像都说了,制作的人也交了差,奈何一般观众觉得沉闷,目标群看不上眼、充耳不闻,连基本沟通的第一步——攫取注意力——也做不到,遑论其它说服效果了。 20世纪90年代,政府各部门有见商界利用广告创意达致大效果,知道现代行销理念和媒体传播对思想行为转移的巨大影响力,已纷纷委托专业广告公司,以商业模式,套进公益宣传,成效有目共睹。 就在这环境和大前提下,警方的扑灭罪行委员会邀请全港各大广告公司比拼,并会投入大量资源,计划长远,这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也是难度极高的挑战。 接到比稿指令,我们的第一步,就是排除说教式的手法(相信其它广告公司也一样)。 接着下来的首轮大脑激荡过程,产生了无数恐怖、惊吓、骇人听闻的点子。犯罪,大家都知道不好,如何彰显罪案的弊端,最容易不过的就是把恶果戏剧化,但想想,这样足够吗? 常常痛心创作人轻佻地对待严重的社会课题。把问题戏剧性地一再呈现于观众眼前,这样的讯息,除了可增加恶心、痛苦、悲伤、无奈、甚至愤怒之外,还能做什么? 常强调要帮助解决问题,不是做些门面装饰。 常强调教育要由根本做起。 诚意 时间 洞察力 可能青少年犯罪这课题距离我们真的很远,不像产品市场切身,自己作为消费者的一份子,应有起码的认知。 在阅览过大量档案和剪报资料后,除了得悉一些数据,也理解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对犯罪的动机、心理,青少年在家庭、学校里的人际关系,他们对社会的态度,真的是所知无几。 沟通,目的是影响目标对象。创作,是令沟通更有效的工具。当我们对目标群的动机、行为一无所知,如何创作? 在二手素材严重缺乏的情形下,我们不得不进行一连串的一手资料搜集。 我们到过男童院,访问过一些误入歧途的少年,见过他们的父母,也旁听过一些惩教署官员主持的男童、父母座谈会。 我们与社工聊过天。 我们跑到深水埗警署,走访专门为扑灭区内青少年犯罪而成立的队伍“少虎队”,了解犯罪手法、破案心得。 我们还在屋村球场、广场、公园、文化中心、通宵便利店、快餐店找到一些流连至凌晨的青少年。 我知道我们花的时间比别人多,但我也肯定,我们的了解比别人深、比别人透彻。 不是要发掘些什么惊世大道理。 只是想尽一分力,制作出能打动青少年的心的广告。 能帮助多一个边缘少年悬崖勒马、多一个不良份子回头是岸,就已经是夙夜匪懈的最大回报。 说他们的语言 一段颇长的日子,就浸淫在这课题中。 就在这些交流、交往中,完完全全发现一向说教式的宣传是多么彻头彻尾的失败! 少年人不但没有接收到苦口婆心的意图,反而对那些生硬得接近荒谬的、愚昧地以成年人观点出发的宣传,轻者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严重者,更会将之引为笑柄。 难道我们还能指望这些宣传片能起任何潜移默化的作用吗? 在与青少年们交往中,有几个发现,除了对本案有帮助,对日后同类型工作(如防止青少年吸毒等课题)有莫大裨益;甚至处理一般专攻青少年的商品宣传项目,也因透视了目标群的心态行为,而来得事半功倍。 首先,就算罪犯、吸毒者、黑社会也是人,不能对他们心存偏见。每个人都有不同经历的故事、他们自己的人际关系、恩怨情仇,他们不只是一个档案。 另外,愈希望影响他们,就愈发要尊重他们,长辈式的、命令式的、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低贬的口吻,徒增受众反感,讯息怎会听得进去;我不是说要委曲求全,我是说沟通对话要平等才生效。 还有,千万千万不要低估青少年的智慧。他们可能是误入歧途,他们可能是在边缘徘徊,他们甚至可能已年少失学,但不等于他们就是愚蠢、迟钝。在外流离浪荡,他们见得多、经历也多,这是令他们赶快成熟的催化剂,无论我们认同与否,他们有的是街头智慧。 要触动青少年目标群,难。要触动边缘青少年目标群,双难。 我们也知道晓以大义,他们听不进去。 我们尝试找与他们有切身关系的话题。 我们想投其所好。 但又不想他们轻率对待,掉以轻心。 始终,这是关乎他们一生,他们前途。 我们认为讯息是严肃,手法则可开放。 我们觉得绝不可恐吓,但又不得轻描淡写,也不能艰深,以避免被误解、扭曲。最好是能令受众思考,然后反思,然后有所体会。 “生命冇Take2” 一句恒真句,显浅道来,又趣味盎然;有严肃的真理,道出无从驳斥的事实;但也让人轻松待之,积极面对人生。 每人每一生命只得演一次,不能重来的大道理,背后隐藏着的,也是要每一个人思考的,就是各人如何演绎自己这唯一的一次生命,这一条路走错了,还有机会重来吗? 一般人都会玩味这一观念,值得再三回味,何况那些已入或将入歧途的青少年。只希望他们在打架前、吸毒前、做坏事前,能想到“生命冇Take”,假如这一闪而过的念头,令他的行为有所改变,又假如当夜阑人静,他想到“生命”确实“冇Take2”,然后开始懊恼自己在浪费生命,而下决心痛改前非…… 这是我对“生命冇Take2”的期许。 银幕英雄与MTV “生命冇Take2”只是勾勒出整个宣传计划的骨干。 接着的任务是要丰富整个计划,设计全面的沟通,起着立体的作用,加强感染力,令訉息深深触动青少年的心,改变信念,改写行为,以达到预期的灭罪效应。 我们设计了多套短片和宣传海报,全方位接触目标群。 至今仍然令人津津乐道的,其中一套是映像丰富、音乐录像带形式的电视片。当年,MTV才刚起步,我们选择这形式是因我们相信青少年对这媒介有认同、有归属感,并且认定这是专属他们的媒介,成年人不懂、不会,也不屑欣赏。 有了这种区分,沟通已做到一半。 片中把一个青年人前半生展示,假如走错一步,便会堕入深渊,映像很多,30秒内有27个镜头,灭罪委员和一众官员都看到头晕目眩,我们说,没关系,你看不懂不等于青少年看不懂,于是找来独立市场调查公司,结果发觉青少年(甚至是纯良的)都很喜欢这手法,不但清楚明白传播訉息,还对片段如数家珍,“生命冇Take2”一词,记忆度更达百分百。 官员们放心了,这辑宣传片得以顺利“出街”,造成巨大回响,“生命冇Take2”也成了琅琅上口的生活词汇,任人信手拈来,用作提点后辈、自我警惕,或只作观察人生、对生命的叹喟,最常是用作鼓励他人,激发对生命的壮志和激情。 除了MTV式的短片,我们还有一系列的宣传。 其中一辑,假若是商品广告,可能价值天文数字,但我们的制作费几若零。 香港在20世纪90年代盛行英雄片,我们的青少年目标群正是英雄片的捧场客,片中英雄其实是黑社会,个个以义气之名,打打杀杀,荷枪实弹,而且在枪林弹雨中永打不死,犹如真英雄,就算后来安排死去,也死得壮烈。当然,青少年知道这些桥段、场面和铺排,是为了观众的官能刺激,入场90分钟,浮光掠影,看得过瘾……而已。 娱乐完了,当然也不会细想。 我是想藉此让他们想一想。 于是找来许多出经典英雄片,剪辑多个经典镜头,电影公司和演员都认同本片的正面作用,版权不收分文。周润发、李修贤、梁家辉、万梓良、梁朝伟成了“生命冇Take2”的代言人。 我们看到他们英雄、枪战、出生入死,最后败阵、锒铛入狱、甚至丢掉宝贵生命。大家都知道这是虚构的剧情,旁白却道出真理,每个人的一生,就是自己的一出戏: 这出戏 导演是你 编剧是你 主角也是你 故事点发展 在乎你想点 每做一件事 都会有发展 你每行一步 都会有牵连 生命冇Take2 小心第一步 哀莫大于心死 “生命冇Take2”的对象,不只年轻人。 家庭是影响青少年行为的最主要因素,我们继而着手创作以父母为目标的诉求。 假如一般人对“生命冇Take2”有深刻的体会,身为边缘少年的父母,反应来得更强烈。 假如自己的子女已误入歧途,或离家出走,或在服刑中,或身体受到残害,父母心中的痛,可想而知。 我们就是找来这些父母,我们与他们聊,希望深入他们内心深处,我们打算记录他们的心路历程;中年人的心扉最难打开,特别是一颗伤痕累累的心,不过,一旦打开了,就如崩缺的堤。 过程中,最感人的是试镜的片段。 一些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父母,在镜头前与我们聊到他们的子女,他们沉默、不语、悲从中来,白发苍苍的中年男人毫无保留地哭了。这个爸爸愿意让自己失仪的一面公诸于世,为的是希望籍此帮助其他父母和他们的子女。 哀莫大于心死,他后悔,他知道“生命冇Take2”,他希望自己的个案能起警惕作用,让其他父母体会沟通的重要,帮助儿女,免行差踏错。 回响 一个具争议性的广告出街后,通常会有不同的称赞与批评。 但“生命冇Take2”很奇怪。 大部分的回响都不是针对广告本身。这是我乐见的。做广告,最大希望焦点不在广告,而是落在要推销的商品或观念。 令我欣慰的,是“生命冇Take2”成了励志句,言简意赅,常常被引用。 但也有一小插曲,曾有要人行文批评,说文句狗屁不通,五个字的一句话,竟有白话文、广东俚语、英文和数字。高官说语文水平低劣,教坏年轻人。 我想,假如我们囿于文法之准绳,用字、用语之单纯化,而牺牲一句传神、感人、“到肉”的文字组合,而选取一句较次的货色,政治正确了,边际效益却损失惨重;那,我宁愿天天捱高官的骂,而坚持我那句语法被批评、但沟通有力道的宣传句。 * * * * * 题外话 最讨厌灭罪嘉年华之类的聚会,找些偶像来撑场,招徕的青少年,为睹偶像丰采目的大于一切,无暇接收其它讯息。劳民伤财,有人出了风头,有人出了位,效果近零。偶像歌星,只求曝光率,宣传甚么不求甚解,有些甚至其身不正,凭何作楷模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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